包头空难遇难人数总共55人,机上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丧生,地面受伤死亡两名群众,包头空难事故发生原因,因为冬天太冷,飞机存在结霜现象,飞机起飞前没有除霜,导致飞机坠毁爆炸,东方航空公司对此进行了赔偿。
一、包头空难共55人遇难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CRJ—200机型B—3072号飞机,执行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任务,在包头机场附近坠毁,造成55人,其中有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和2名地面人员遇难,包头空难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和西安空难一样,都是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的。
一位名叫王永强的目击者说,当时他正在公园里看人冬泳,突然看见一架民航客机从不远处的机场起飞后,飞机尾部冒起了浓烟,晃荡了几下后,一头就栽到湖里。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8时24分接到的报警电话,最早的一批官兵8时28分赶到现场,随后机场消防到达,当时包头空难现场一片火海、浓烟滚滚。
消防官兵立即分成3组,一组用泡沫枪灭湖面上航空燃料引起的大火,一组用水枪灭岸上的建筑物及游船上的火,另一组一边进行搜救,一边打捞遇难者遗体。截至17时10分左右,包头空难机上53名遇难人员遗体全部找到,另外地面1名南海公园老职工的遗体也已找到,另一遇难群众第二日被找到。
二、包头空难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对CRJ-200机型飞机进行气动性能、机翼污染物、机组操作和处置等进行分析,认为本次事故的原因是: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当飞机刚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飞机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速状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
事故调查组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时存在结霜的天气条件,机翼污染物最大可能是霜。飞机起飞前没有进行除霜(冰)。东航公司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东航云南公司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和苏城空难机组人员处理得当形成了鲜明对比。
2012年10月9日上午11点半庭审结束,质证焦点主要围绕赔偿问题。东航方面向法庭表示,空难发生后,他们迅速制定了一套赔偿方案,以人均21万作为赔偿基础。上午涉诉的32名遇难者家属中有20余户已经领取了这笔赔偿,并且签署了一份类似“免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