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王室(英文常简称Er)是现存世界上最古老的王室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英国王室历史,希望能帮到你。
一、英国王室简介
英国王室(英文常简称Er)是现存世界上最古老的王室之一,而每代君主的加冕仪式都严格奉行完全一样的传统,这使得英国王室的加冕典礼成为现存的、依然举行的最古老的仪式。
盎格鲁-撒克逊王室血统在1066年威廉一世继位短暂中断,威廉一世去世后拥有盎格鲁-撒克逊王室血统的威廉二世继位,王室血统就再没有中断过,由于英国允许与王室有血缘关系的女性继承王位,这造成了英国王室血缘相同而王朝名称不同的现象。
但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皇室只作为凝聚国家力量的象征发挥作用,并不具备实质性权力。国王是名义上的统治者,由世袭产生。英国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是首相,通过民选产生,掌握最高行政权力。首相可就重大事项与国王磋商,但最终决定权由议会和首相做出。英国君主与其近亲的关系由其名号可知。王室成员虽然没有严格的法律或者正式的定义,并且不同的名单会有不同的成员,不过拥有国王/女王陛下(HM)或者王子/公主殿下头衔(HRH)的一般都被视为王室成员。
二、现任成员
伊丽莎白二世(女王)[1]
菲利普亲王 (王夫)
查尔斯王子(王储、女王长子)
康沃尔公爵夫人(查尔斯第二任妻子)
威廉王子 (查尔斯长子)
凯特王妃(威廉妻子)
乔治·亚历山大·路易斯(威廉长子)
夏洛特·伊丽莎白·戴安娜(威廉长女)
哈里王子(查尔斯次子)
安德鲁王子(女王次子)
比阿特丽斯公主(安德鲁长女)
尤金妮公主(安德鲁次女)
爱德华王子(女王幼子)
苏菲·利丝琼斯(爱德华妻子)
路易丝·爱丽丝·伊丽莎白·玛丽(爱德华长女)
詹姆斯子爵(爱德华长子)
安妮公主(女王长女)
蒂姆·劳伦斯 (安妮丈夫)
彼得·菲利浦(安妮长子)
扎拉·菲利普斯 (安妮长女)
格罗斯特公爵夫妇(女王堂弟及妻子)
肯特公爵夫妇(女王堂弟及妻子)肯特的迈克王子夫妇(女王堂弟及妻子)
亚历山德拉公主,尊敬的Ogilvy夫人(女王堂妹)
皮特·菲利普斯,扎拉·菲利普斯(长公主子女)
林利子爵(玛格丽特公主之子),子爵夫人,子爵之子女
莎拉·夏托夫人(玛格丽特公主之女),其夫,其子女
阿尔斯特伯爵夫妇(格罗斯特公爵之儿子儿媳)
达维娜·温莎小姐,罗丝·温莎小姐(格罗斯特公爵之女)
圣安德鲁伯爵夫妇(肯特公爵儿子儿媳)及其子女
海伦·泰勒夫人(肯特公爵之女),其夫,其子女
詹姆斯·奥吉维夫妇(亚历山德拉公主的儿子儿媳)及其子女(亚历山大·查尔斯和弗罗拉·亚历山德拉)
尼古拉斯·温莎勋爵(肯特公爵幼子)
玛丽娜·莫瓦特夫人(亚历山德拉公主之女)及其子女(与前夫所生的克里斯蒂安·亚历山大和泽诺斯卡·梅 依)海伍德伯爵(乔治五世女儿,长公主玛丽之子),他的第二个妻子,及其子女
杰拉尔德·兰利(海伍德伯爵之弟)之遗孀及其子女
法夫公爵(爱德华七世之曾孙)及其子女
萨尔托恩(Saltoun) 夫人
亚瑟王子 (Prince Arthur, Connaught)康诺特公爵之孙Alexander Ramsay of Mar遗孀及其子女
缅甸的蒙巴顿女伯爵(第一任缅甸的蒙巴顿伯爵,路易斯·蒙巴顿的长女,爱丁堡公爵的表妹),其丈夫及子女
三、机构职能
王室裁员
英国王室进行瘦身,仅剩4人。抛弃了二流的王子、公主。近代,英国出台法律,并减弱王室权利,王室开销缩减。
2001年5月14日,据英国《世界新闻报》报道,英国正在考虑一项重大的改革计划,以改变人员繁杂、生活铺张并广泛遭到英国公众责难的王室面貌,部分王室成员有可能因此被剥夺王室尊贵的地位和待遇,而颇具争议的苏菲王妃则首当其冲,成为王室改革的"牺牲品"。根据这项改革计划,英王室成员将可能分化成两类,一类成员属于王室核心成员,他们代表王室,并且拥有王室成员全部的特权,享受王室成员所有的待遇。另外一类成员则必须离开王室,搬离他们居住的地方,他们今后再也没有权力享受王室那些尊贵奢华的场面和派头,失去津贴和警方保护,这些人士日后需要"自食其力"来谋生。但作为补偿,这类王室成员可以从事商业活动。
2010年4月4日,英国媒体报道,英国伊丽莎白女王为减少王室开支,计划将王室成员大幅收窄为四人,即伊丽莎白女王、查尔斯王子、威廉王子及哈里王子。一些"二线"王室成员将被删除于体制外。
英国媒体指欧吉妮公主及比阿特丽斯公主受影响最大,这也就意味着纳税人的负担将因此大减,伊丽莎白女王也盼着借此巩固王室形象。英国媒体援引王室消息称:"女王殿下希望王室越发强大,为达此目的,就必须得民心。她已经决定要实行'瘦身'计划。那也就意味着,其他年轻的'多余'王室成员将面临危机。"安德鲁王子的女儿欧吉妮姐妹首当其冲,将丧失成为"职业王室"成员的机会,随之而来的是,她们大学毕业后,或要找工作支持自己开支。爱德华王子的孩子,包括6岁的路易丝、2岁的詹姆斯也都不需要履行王室责任,没有责任当然也就不能享受纳税人的供养[2]。
王位继承
根据长子继承权来决定的,即王位应先由现任君主的长子继承,然后才依次序轮到其他儿子,最后才轮到女儿。但是根据法律,英国王位的继承不是自动的,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Act ofSettlement)规定,王位应该传给汉诺威选帝侯夫人索菲娅的有血缘关系的后代,而且继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一些人认为该规定与英国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视的条款有冲突。不过实际上,绝大多数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开场合都大多宣称自己是圣公会成员。此外该法案还规定,王位的继承是由议会来决定的,而非君主本人。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珀斯举行的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上,与会英联邦各国首脑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继承法》,王室成员无论男女都将能拥有同等继承权,不过这只会对查尔斯王子的后代产生影响,并不改变已有的王位继承顺序。同时,英国君主不得与天主教徒结婚的禁令也被废除,但君主本人还必须是新教徒。
第一继承人:查尔斯王子(女王长子)
第二继承人:威廉王子(查尔斯长子)
第三继承人:乔治·亚历山大·路易斯(威廉长子)
第四继承人:夏洛特·伊丽莎白·戴安娜(威廉长女)
第五继承人:哈里王子(查尔斯次子)
第六继承人:安德鲁王子(女王次子)
第七继承人:比阿特丽斯公主(安德鲁长女)
第八继承人:尤金妮公主(安德鲁次女)
第九继承人:爱德华王子(女王幼子)
第十继承人:詹姆士子爵 (爱德华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