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香港奇案,肯定会提到“人肉叉烧包”,也就是八仙饭店灭门案。
其实这个说法不太严谨,因为八仙饭店在澳门,这起案件随着嫌疑人黄志恒的自杀,真相或许没有大白天下的那一天了。
不过,从1985年案发直到2019年,这起案件仍然在媒体报道中,因为它的案件非常离奇,坊间又诸多传闻,涉及的城市从内地到港澳六个城市地区,黄志恒在扣押期间多次自杀,供词也前后矛盾,他究竟是不是真凶?又有没有同党协助?至今,仍然无法得知。
根据八仙饭店灭门案改编的影视作品也非常多,最出名的就是1993年的三级片《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
四只手掌与七只脚掌
1985年7月初,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沙滩发现断手断脚,但澳门司警没有重视。这里要跟大家描述一下当时澳门的社会环境,这样大家会更容易理解为什么警方在发现残肢的时候是这样的一个处理态度。
在20世纪60年代,澳门的人口是二十多万,到了1985年人口倍增至四十万,黑市及流动人口多达数十万。由于珠海距离澳门最近的地方不足一公里,所以很多偷渡者选择在珠海游泳或者坐船偷渡到澳门。
但偷渡的风险很高,不法分子安排偷渡者进入澳门,并且伪造证件,形成一条产业链,他们安排偷渡的这些人又受这些黑社会的胁迫,最终女子沦落风尘,男子变成苦工劳力。
根据澳门法例,如果当场抓到偷渡船只,在船上负责偷渡的蛇头会被重判。所以如果遇到海上缉私船,蛇头就会强迫偷渡客跳海,这个过程中经常会有人溺亡。
因此,澳门海域经常会出现浮尸,警方也就见怪不怪了,既不会调查也不会打捞,任由尸体漂出海域范围。
在阿婆秧沙滩发现的残肢经过澳门司警的估计,应该在水中已经浸泡超过了一个月,腐烂严重,都没有办法交给法医检验的程度。
同年8月8日下午十二点三十分,有游泳的人在阿婆秧沙滩又发现八件人体残肢,包括四只右脚掌,两只左脚掌,左右手掌各一只,其中有一只手掌还能提取到指模。
由于残肢数量较多,司警这次比较重视,就将残肢送到山顶医院去检验,法医在检验后判断这些残肢并不像是被鱼咬断,或者被船只的螺旋桨隔断的,应该是人为斩断。又从腐败程度来推断,这些残肢应该在海上漂浮了两至三天后搁浅在沙滩。
8月10日上午十点三十分,澳门水警在黑沙湾巡逻,发现一只野狗正在啃噬一只人类的右掌。水警发现后马上通知了陆警前来处理,随后探员将这只右掌也送到山顶医院。
8月13日上午十一时许,警方一搜水警轮在黑沙湾巡逻时,在海面发现一只右手手掌。
8月8日至13日,警方在黑沙湾一共发现十一件人类残肢,包括五只右脚掌,两只左脚掌,四只手掌,所有残肢的切口都很平整,可断定是人为斩断。且手掌的手指被刻意压碎,削去指纹。
按照右脚掌数量来判断,如果有五个人被斩断手脚,那么应该还有三只左脚掌和六只手掌,但13日之后,再也没有残肢被发现的报告。
澳门当时成立了一个警方调查小组来调查十一件断肢案,当时司警署总督察为欧万奴还邀请了内地的法医到澳门检查残肢。
但调查进展不尽如人意,一个多月过去了,既没有人报案失踪,也没有从残肢上调查出更多的线索,所以几个月后,项目小组解散,这起案件就这样不了了之。
时隔一年后的诡异来信
1986年4月,澳门司法警察司署收到八仙饭店店主郑林的弟弟郑业的一封来信。信中写道:
余兄郑林去澳门多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姓黄的男子承受。最近澳门路环黑沙阿婆秧海面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找寻吾兄下落。
郑业对警方说,1985年7月时候,郑林曾经带着两个女儿回乡,当时几人并没有什么异常,但是返回澳门之后却音讯全无。他在澳门的另一个兄弟感觉事情有些不妙,后来又看到发现断肢的新闻,便怀疑郑林或许遭人毒手。
虽然郑林平时喜欢打打麻将和十三张,但郑业不太相信哥哥会因为赌博被害,并且他也给警方提供了一个嫌疑人,那就是现在接手八仙饭店的黄志恒。
郑业说虽然哥哥郑林是八仙饭店的老板,但是他的老婆岑惠仪在金钱上对他把控得很严,家里的经济大权都在岑惠仪手上,郑林手里只有点零花钱。郑业曾经劝过哥哥,让他不要这么放心把家里所有钱都交给老婆管。
所以郑业怀疑是黄志恒和岑惠仪两人串通谋杀了郑林,然后抢夺财产!
这信的内容触目惊心,来信的时间点更是奇怪。如果郑业在1985年7月之后就失踪了,身为弟弟,怎么在1986年4月才想起来写这样一封信来请求警方调查呢?
八仙饭店
老板郑林的祖籍是中山三乡,在1961年到澳门经营烧味档。为人质朴老实,工作也勤勤恳恳,在邻里街坊中口碑都还不错。
1963年的时候经常合作的鸡鸭商林老板觉得郑林人不错,借钱给他在黑沙环马路与拱形马路交界处西侧木屋区开了八仙饭店。
1967年,郑林跟岑惠仪结婚,两人育有四女一子。岑惠仪祖籍是顺德桂洲,她比较好赌,对金钱看得很重,人缘不太好。她有两位表亲住在广州上下九,她每次回乡探亲多在上下九居住,有传言称黄志恒与岑惠仪是远亲,两人关系不同寻常,黄志恒在香港犯案后曾逃往广州。
郑林与岑惠仪结婚后,在八仙饭店附近的黑沙环第四街万利楼二十四号四楼H座买了房。
岑惠仪还有一个哥哥叫阿基,1980年从顺德偷渡到澳门投奔妹妹,起初在八仙饭店帮忙,但阿基为人懒惰,嗜赌成性,输光月工资后就从饭店收入里私下扣钱,被发现后,郑林解雇了他。
郑林一家失踪后,阿基也跟着不知去向,1986年5月,有人曾经见阿基在澳门出现过一次,随后又人间蒸发。
澳门警方在接到郑业的信后,马上查问了黄志恒。黄志恒则表示之所以八仙饭店现在在他手里,是因为郑林夫妇赌博欠了他十八万七千块没有还,当初说好,如果还不上钱,就用饭店抵债。
而且,郑林夫妇欠钱后也没有收手,继续豪赌,欠了别人不少钱,所以又从黄志恒这里借钱还别人,前前后后累积欠了黄志恒六十万。
一个八仙饭店都不足抵债,最终无力偿还欠款的郑林把全部身家都转给了黄志恒,当两人之间的欠债一笔勾销。
接着,黄志恒说在1985年8月4日,双方在八仙饭店办妥交收手续,郑林为了躲避其他债主,带着一家老小逃到珠海去了。
警方除了询问黄志恒外,还找到了跟八仙饭店一直合作的鸡鸭商林老板,林老板说1984年8月4日下午,他派伙计去八仙饭店送货,当时店内一切正常。但第二天再去送货的时候,饭店门外贴了一个停业三天的告示。
林老板曾经去郑林家找过,应门的是个他不认识的陌生男子,那人说郑林一家去了珠海。
8月8日,八仙饭店重新开张,老板从郑林变成了黄志恒,但合作关系没有断,林老板仍然是供货商,新老板黄志恒还结算了之前没有支付的欠款。
林老板在过年回乡的时候还特意到郑林的老家中山去过,但没有得到郑林一家的下落。
警方也调阅了澳门移民局的记录,其中没有郑林一家的出境记录。黄志恒的说法没有办法得到查实,警方也只能继续追查郑林一家的下落。
在弟弟郑业的信中提到,哥哥一家失踪的人员一共有十人——
八仙饭店老板郑林(50余岁)注:实则54岁,但郑业写的是50余岁,十个人中只有哥哥的年龄郑业写得较模糊
妻子岑惠仪(42岁)
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以及儿子郑观德(7岁)
妻子的母亲陈丽容(70岁)
妻子的九姨陈丽珍(又名陈珍,60岁)
饭店主厨、郑林的堂兄郑柏良(61岁)
警方根据这份名单展开调查,在陈丽珍家调查时,套取到了她的指纹,做过比对之后,竟然跟之前沙滩发现的十一件断肢中的一只手掌的指纹吻合。
陈丽珍的邻居对警方说,在1985年8月5日凌晨,有一辆的士车停在她住所外,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拍门找过陈丽珍。
这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由于黄志恒已年届50岁,警方怀疑有一名年轻男子有份参与谋杀。
至此,警方怀疑郑林一家遭遇不测,随后,以怀疑黄志恒在陈丽珍失踪前与她接触为由,想提取他的指纹。
但令所有人吃惊的是,黄志恒的左手食指第一指节早就截断了,其余十根手指也因被火烧伤而无法提取指纹。
黄志恒给出的理由是,很多年前剁鸡的时候不小心斩断了手指,另外九根手指则是被油锅烫的。
早就已经死了的“黄志恒”
不怪警方怀疑黄志恒,他身上的疑点的确非常多。
一开始,黄志恒对警方隐瞒身世,只说自己小名叫阿七,1933年在佛山南海书楼村出生。
警方进一步调查得知,1949年黄志恒随父兄从佛山到香港定居,1963年又从香港到澳门跟一个名叫李和的香港人合资经营小型针织厂。
而这个李和是1973年一起纵火谋杀案中的死者,这起案件的凶手叫陈梓梁,香港警方一直没抓到。
李和夫妇与李和的姐姐李宝珍夫妇及李宝珍的儿子五个人住在一起,案发当日是1973年11月5日星期一,李宝珍的丈夫和儿子外出后,她一起出门买菜,下午一点三十分回家,来应门的就是陈梓梁。
当时,陈梓梁想向李和借一万多元,但李和没有这么多钱。借钱未果的陈梓梁竟丧心病狂地把李和手足捆绑后压在浴缸溺毙,随后砍伤李和的妻子叶连娣和姐姐李宝珍,还企图用石油气纵火烧屋,幸好两名妇人及时挣脱捆绑得以逃脱。
陈梓梁犯案后潜逃追捕把左手食指砍去一节,又因纵火时被火烧伤,所以其余九根手指的指纹被破坏了。此案到1986年一直都悬而未破,香港警方曾悬赏五千元,鼓励市民提供线索抓捕犯人。
陈梓梁潜逃回乡,藏身在一个黎姓女子“阿芳”的家,1976年,陈梓梁与刚出狱的黄志恒赌博,双方发生争吵,黄志恒被陈梓梁用玻璃樽击毙,随后被警方通缉,陈梓梁带着阿芳逃到广州。
1980年,两人偷渡到澳门,陈梓梁冒用黄志恒的身份在澳门活动,定居在黑沙环祐汉新村。
香港警方给纵火谋杀案的受害人看了黄志恒的照片,两人认出,黄志恒可能就是犯人陈梓梁,虽然姓名不同,但两个人的样貌有七八分相似。
同时,澳门警方对黄志恒开启严密监控,9月28日黄志恒匆匆离开八仙饭店,在跑路之前,澳门警方将他拦住,带回警署调查。
在黄志恒接手郑林的所有财产后,曾将郑林的房屋出租,但租约不长。警方在这里搜出了郑家部分人的身份证件,四名子女的出生证明及学生证副本,以及郑林的回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