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是什么意思
冥婚的意思:
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历史上的冥婚:
冥婚在先秦时期就有了。由于冥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
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明末清初的北京、天津等地仍有冥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
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的则不用这种形式,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后边四个人抬着一个出殡用的影亭,内挂“新娘”照片。
冥婚是什么意思呀
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
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扩展资料
阴婚在我国的起源很早,早在先秦时代,就开始在民间流传,这种习俗的由来跟我国民间丧葬习俗有着很大关系。
通常情况下,配阴婚时,男方家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家具是纸糊的“冥器”。当然,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制,送至男方后,抬着尸体环绕男方家院内一周,由阴阳道士主持完相关仪式后,即由鼓乐前导,最后再与男方合葬。
冥婚意思
让死去的男孩和女孩合葬后,相当于办了一场死人的婚礼(迷信)
冥婚什么意思(扒一扒冥婚陋习的黑历史)
前段时间,广西财经学院街舞社一段以旧社会为背景、名为《殙》的舞蹈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舞蹈刚开始时,气氛喜庆祥和,新娘和伴娘们轻盈的舞姿,诉说着对婚姻的渴望和对未来新郎的憧憬。
▲舞蹈《殙》开场喜气洋洋的结婚场景
然而欢乐的气氛下,新娘的母亲却在舞台一角哭泣。等到新郎终于上场时,新娘看到的是一具被众人抬着的尸体。
▲舞蹈《殙》中新娘被捆绑了起来
▲舞蹈《殙》中被举起的男尸和新娘
一瞬间,新娘想要逃走,但却被父亲狠狠地推向了那具尸体。最后,新娘被红绸勒死了,父亲得到了一大笔钱。
▲舞蹈《殙》中新娘父亲收到了卖女儿的钱
清晰有力的舞蹈语言,让人看得汗毛竖起。网友们纷纷表示受到了震撼。
有人难过到流泪:
有人被吓得起鸡皮疙瘩、做噩梦:
更多的网友坚决反对这种封建糟粕:
冥婚自古就被视为违背伦理
冥婚到底是什么?又为什么会有冥婚的出现呢?
冥婚又称嫁殇、迁葬、阴亲、阴配、阴婚、鬼亲等等。“殇”的意思是十九岁之前去世的人,“嫁殇”指的就是嫁给早死的人。从冥婚的几种称呼中不难看出,冥婚就是为已死的男女举行的婚礼。
历史上冥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迁葬”,也就是在早亡男女生前没有婚约的前提下,将二者的骸骨迁葬到同一墓室,使他们能够在阴间成为合法夫妻;另一种是舞蹈《殙》中表现的活人与死人之间的结婚形式。
冥婚尽管在殷商时就有了雏形,但武王伐纣后,冥婚现象鲜有记载,因为儒家经典《周礼·地官·媒氏》中明确反对冥婚。所以即便是在古代有冥婚发生,也是争议颇多。
曹操最心爱的儿子曹冲早亡,心疼儿子的曹操想给他娶一个冥妻,正好他的下属邴原刚死了女儿,曹操于是向邴原请求让他的女儿与曹冲合葬。但是邴原以这种做法不合乎礼法为由拒绝了曹操的要求。曹操不甘心,最后聘了甄氏的亡女为儿媳,与曹冲一同合葬。
▲影视剧中的曹操和曹冲
从这个历史故事可以看出两点:
一是“迁葬”要得到双方父母的同意,地位之高如曹操也不能例外。冥婚并非简单直接埋葬,它的操办程序和活人之间的婚姻一样。通常有鬼媒人作媒、主婚,并且需要双方家长同意。
二是 冥婚不符合当时的礼法 ,这是邴原能够拒绝曹操的主要原因。以司空陈群为首的儒家士人指出冥婚不符合传统礼法,引《周礼》认为冥婚是乱伦的行为。后来曹操的孙子曹睿想要为殇女结冥婚,同样遭到了反对。
到了唐代,冥婚的现象变多了。唐中宗的儿子李重润被武则天杖杀时才十九岁。中宗即位后,追赠李重润为懿德太子,并且聘国子监丞裴粹的亡女为妻子,为他们举行了冥婚并且合葬到一起。
有皇帝带头,便有人想要效仿,甚至还有一些人试图将冥婚纳入到当时的婚姻制度中。但是,士大夫们照样是反对的。大诗人白居易曾有一篇判词控诉冥婚,称其 “既违反了国家禁令,也乱了人伦” 。
▲白居易画像
唐代以后,冥婚也受到了怀疑和抵制。五代时期后唐的明宗看到唐代有些地方的婚姻制度中夹杂有冥婚,感慨地说:“儒生的作用是发扬孝道,移风易俗。婚礼是吉礼的一种,怎么可以用在死人身上? ”于是下诏让大臣务必废除这些陋俗。
暗藏利益链
冥婚引发众多恶性案件
社会习俗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冥婚出现并且长时间在中国一些地域流行,不外乎是三种原因:
第一主要是封建迷信思想中对死者的恐惧心理作祟。早夭未婚者不能埋入祖坟,家人担心这些早夭的子女亡灵无依无靠,会对家人产生很大的威胁。
第二是在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下,未婚早夭的男子因为没有子嗣,不能享受家族后代的祭祀。通过冥婚结成“夫妻”,便可以认为他们有子嗣,不仅能够埋入家族祖坟,也可以享受后代家族成员的祭祀。
第三是父母对子女的感情和亏欠心态。曹操就是因为心疼幼子曹冲早夭才为他聘娶鬼妻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冥婚出现的原因理应已不存在了。中国的法律对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明令禁止。但事实上,冥婚一直没有完全绝迹,直到今天仍出现在一些地区。不仅是顽固的社会陋俗,甚至还成为一些人敛财的手段。
2016年5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曾做过调查报道,称在我国一些省份存在着冥婚利益链,年轻女性尸体是明码标价的。上世纪90年代初,一场门当户对的冥婚要5000元,至本世纪初便涨到5万元;到2010年,10万元只能保证配上婚,已经不能提太多条件了。而到了2016年,15万元以下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
利益面前不少不法之徒铤而走险,因此冥婚也引发出包括 掘墓盗尸、贩卖尸体、杀人贩尸 等在内的不少恶性案件。
据齐鲁网报道,2014年3月,山东巨野的一个犯罪团伙在深夜盗窃了一具下葬不久的女性尸体,经层层转卖,女尸被以42000元的价格卖至河北邯郸想要为男性死者配阴婚的家庭。所幸,案发后尸体被追回。
又据《山西晚报》2004年10月30日报道,霍州妇女汤某因听说有女尸冥婚卖了5万元,便萌发了犯罪的念头。为了配阴婚卖尸体,汤某竟丧心病狂地将一名12岁的女学生残忍杀害,卖出尸体后得赃款2.38万元。
杀人自然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盗窃尸体同样也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说起封建迷信,总有一些人喜欢用“存在即合理”的说辞来对其进行维护。但纵观冥婚的发展历史以及当今冥婚引发的案件可见,冥婚这样的封建迷信行为早应被时代摒弃。
毋庸置疑,冥婚属于封建迷信。它所谓的“存在即合理”,恰恰是一些人为了利益去刻意迎合,根本不管其是有违人伦,只管一心促成,充实自己的钱袋子。结果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扰乱社会秩序,还很可能给自己惹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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