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谁?焚书坑儒是历史上一件十分重大的事件,他几乎毁掉了了秦代以前大部分的历史著作,有人说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的错,也有人说是李斯的错,那么焚书坑儒的罪魁祸首是秦始皇还是李斯了?
焚书坑儒是主人公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术士、儒士的事件为了加强思想控制,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发布焚书令,规定除政府外,民间只准留下有关医药、占卜和种植的书, 其他书都烧掉。以后再有谈论儒家诗书的都要判处死刑。他有暗中把批评他的一批儒生,在咸阳活埋。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坑儒。
尽管秦始皇有统一中国的伟大业绩,但他在人们的心目中却总是一个暴君的形象,之所以如此,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犯下了焚书坑儒的滔天大罪。然而,这一场发生在中国文化史上的浩劫,难道就应该秦始皇一个人承担责任?难道一个能够接纳《谏逐客书》中意见的君主,却对李斯以外的读书人以及他们的书籍就这样莫名的仇恨?
焚书坑儒的历史背景
还是让我们先看一下焚书坑儒发生的经过《史记•秦始皇本纪》对焚书的事件是这样记载的:公元前213年的**,秦始皇在咸阳宫置酒宴请群臣。当时的学官叫做博士的,有70个人参加了宴会。仆射(博士的长官)周青臣上前说了一番歌功颂德的话,大意是:过去的秦国,方圆不过千里,靠陛下您的神灵明圣,平定了海内,放逐了蛮彝之族,凡日月所照的地方,没有不臣服的。把诸侯分为三十六个郡县,人人都很安乐,没有战争的祸害,可以万世流传。从古到今,也比不上陛下您的威德。
博士齐人淳于越对这番话很是反感,立刻上前反驳说我听说殷周之王长达千年,分封子弟功臣,作为自己的辅佐。现在陛下您据有四海,而子弟却为普通人,突然有什么变故的话,没有左右手,您靠什么相救?做事不学古人而能够长久的,我还没听说过。现在青臣又当面阿谀,加重您的过错,他不是忠臣。”
在这段话中,淳于越虽然指责了周青臣,但重点并不在此。他实际所提出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原则性的,即要向古人学习;另一个是具体的,即要分封子弟功臣。对此,秦始皇并没有立刻发表意见,而是“下其议”,也就是把淳于越的意见交给大家去讨论。
丞相李斯便在此时提出了他著名的口号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李斯认为,历代统治者按照自己的方法来治国,并不是有意要标新立异,而是因为时代在变,治国方法当然也要变。他对秦始皇说:陛下您开创的大业,建立的万世功劳,本来就不是愚儒所能理解的。
再说,淳于越讲的三代的事情,哪里值得效法!当时诸侯并争,所以用优厚的待遇招募游学之人,如今天下已经安定,颁布了统一的法令,当百姓的就应该努力务工务农,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律条文。现在那些读书人不好好学现在的东西,却拿古的东西来抨击现在,惑乱百姓。过去天下大乱,没有人能够把它统一,所以诸侯并起,说起话来都是以古非今,用些装饰虚妄的话来搅乱事实,人人都把自己的一家之学看作是好的,来批评皇帝所建立的东西。
现在您统一了天下,辨清了黑白是非,他们却还要尊私学,相互用一些不法的东西教给别人。听到上面下了命令,就各自用自己的学说来议论它,进了朝廷在心里嘀咕,出了宫门又街谈巷议的,夸耀皇上听他的话来博取名声,把奇谈怪论看作是高明,率领大家说诽谤的话,像这样下去,那么,皇上您的威信会下降,而下面就会结党,必须要禁止它。李斯焚书坑儒主导者
李斯就是在讲完这些话后正式提出了焚书的主张。他说:“凡是不以秦为正宗的历史书,全烧了。不是担任博士官的,敢有藏诗书百家著作的,也都让官员给烧了。有敢于在一起谈论诗书的,杀了以后抛尸街头。用过去否定现在的人,官吏知道而不举报,与他同罪。所以有专家认为焚书坑儒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弥天大谎,他的主人公不应该是嬴政而是李斯和当时的历史背景。
命令下达三十天后,还不把诗书烧掉的,脸上刺字,去修筑长城。医药、卜筮、种树的书不烧,如果想要学法令,以官吏为师。”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焚书就这样开始了。《资治通鉴》中也有内容基本相同的记载:焚书方案是李斯策划的,方案拟成后正式上奏秦始皇,秦始皇批准后,正式颁发焚书令,天下遂大张旗鼓烧书。由秦始皇一个人来承担责任,恐怕不太公平。而且秦始皇认为,他烧的书都是“不中用者”,他已经“悉招文学方术之士甚众,欲以兴太平”。
再看看坑儒。《史记•秦始皇本纪》关于坑儒的记载是这样的:方士侯生、卢生本来是受命为秦始皇寻找长生不死的仙药的,后来因为不满意秦始皇的所作所为,逃走了。此举激怒了秦始皇。他觉得自己花费巨资却求不到仙药,善待儒生,听到的却都是诽镑的话,于是就让御史(也就是刑狱之官)把那些读书人捉来审问,读书人互相告密,秦始皇便亲自圈定了犯禁者的名单,共460余人,把他们活埋了。活埋以后,又告知天下,以示惩戒。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行为造成了中国历史上的文化浩劫,这是毫无疑问的。认为我们不能把问题简单化。在焚书事件中,李斯苜先发难,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儒生在当时的观点和行为,也并不就意味着正义。中国历史悬案 秦始皇之焚书坑儒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