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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康熙朝中期,经由入关后几十年的起劲,清帝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获得了敏捷的成长,国度的“大一统”局势也慢慢实现,与汉族和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也获得了很大的改善,民族矛盾根基缓和,甚至在这一时期还显现了明代中叶以来从未有过的绚烂。然则,盛世之下,也暗藏着危机;
因为君主专制的高度成长,使得原本就存在的一些社会矛盾加倍凸显,乾隆中期之后,钱粮繁重,吏治松懈,农民斗争加倍频仍,使得各类社会问题逐渐激化,清王朝由此走向衰败。
顺治十八年的时候,满清入关的第一任皇帝顺治作古,其第三子爱新觉罗 · 玄烨即位,史称“康熙皇帝”。满族在入关之后,面临极其尖利的满汉矛盾,先后接纳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使满汉矛盾大为减弱,但为了使入关后的满族得以妥帖安置,而接纳的一系列损害汉族好处的圈地、投充和逃人法等政策,激发了恢弘汉族公众的强烈不满,反清斗争依旧普遍存在。康熙帝亲政之后,有针对性的接纳了一系列政策来缓和满汉之间的矛盾,并从总体大将满汉关系调整到了一个相对不乱的状况,使得满汉关系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成长阶段。
那么,康熙帝具体是如何做的呢?
康熙帝像一、禁止圈地、投充
顺治帝作古之后,年仅八岁(虚岁)的康熙帝尚不克亲政,所以由四位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辅政。这四位辅政大臣分属分歧的旗,在圈地占地中也天然都邑为本旗的后辈投机。先是康熙二年的时候,“新来佐领给地五晌,领催给地三晌”。紧接着就是在康熙三年和康熙五年的时候发生的大规模圈地换地盘事件。八旗后辈在圈占地盘之后,因为忙于战争而疏于经营,在顺治初年受到了地盘,到了康熙初年的时候,因长时间未治理,这些被圈占的地盘多半变得贫瘠,于是这些八旗后辈又向朝廷要求以民地换旗地。
康熙三年,决意将镶黄、正白、正红、镶蓝四旗的不胜地盘与民地交流,圈占民地计顺天、保定、河间、永平四府七千九百三十五顷;康熙五年则是辅政大臣鳌拜的镶黄旗要求与正白和正红两旗交流贫瘠的地盘,不足的地盘则由民地补足,涉及生齿总计七万余人,对于牵扯个中的农民来说,这无疑是一场伟大的灾难;康熙八年,康熙帝除掉了鳌拜亲政,并着手禁止圈地。同年六月命令户部:“自后圈占民间房地永行禁止。其本年所已圈者,悉令给换民间。尔部速行晓谕,罩朕加惠民生至意。”
此外,在康熙十八年还划定:“康熙十八年划定:奉天、锦州等地,旗下荒地好多,若公民想耕种,旗下指为圈地,而档案未载,妄称圈地,则从严定罪。”
康熙二十四年,康熙帝又命令:“凡民间开垦田亩,若圈于旗下,恐致病民,嗣后永不许圈。”
鳌拜:瓜尔佳氏,满洲镶黄旗人
对于那些借机圈占民地和逼民换地的人都施以重罚。至此,大量的圈地运动被阻止。到了康熙二十四年的时候,这项弊政根基上被彻底根除了。这些政策改善了被圈地农民的生存情况,极大地缓和了京畿区域的满汉矛盾,这也有效地降低了圈地所造成的社会风险。作为对圈地、投充政策的解救和对封建生产关系的从新理顺,“改名田”的实施为康乾盛世奠基了精巧的经济根蒂。
而所谓“改名田”指的是,将大量明朝藩王的地盘交给本来耕种之人,并令其耕种,为其永业。康熙八年,与废圈地令同年下达了“改名田”的诏令;为了鼓励开垦,康熙帝授与农民口粮、种籽和耕具等,并动用了正项赋税给那些无业之民。能够说,“改名田”的实施,不光极大削减了圈地、投充政策所造成的社会风险,改善了满汉之间的民族关系,同时还使得大量的农民从新回到了地盘,促进了清王朝的经济成长。
圈地二、点窜“逃人法”
在四大臣辅政时期,鳌拜一意孤行,独揽朝纲。他对逃人接纳了血腥镇压的手段,陆续了顺治时期的政策。而这时候的逃人法比多尔衮和顺治时期加倍严苛,但这并没有改变社会动荡之局势,相反,逃人事件互相连累,殃及无辜,使得满汉关系持续恶化,阻碍了清王朝新的社会秩序的竖立和成长。康熙九年的时候,康熙帝铲除鳌拜亲政,康熙深知“逃人法”给恢弘公众所造成的疼痛,他以“安民生”作为本身的治国理念,多次流露逃人法的弊病,并起头着手解决逃人的问题。
康熙帝首先做的,就是放宽“逃人之禁”。康熙十年的时候,清廷划定:凡是顺治元年以前的逃人,不必归到本来的主人那儿,能够放出为民。康熙十一年的时候,还划定:“逃人被捕,无论送至刑部照样督捕衙门,只能科罚一次”。
康熙十二年,康熙命令放宽了对窝藏者的惩罚:“凡窝隐逃人者,鞭一百,罚银十两”。
康熙十五年的时候,康熙帝在给兵部督捕衙门的谕旨中,还稀奇指出:“逃人事情,关系重大。前因立法太严,恐使公民株连困吃力。故将条例履行更改减定,期于兵民两益”。
此外,康熙还将顺治时期编纂的《督捕则例》从新裁夺点窜。
爱新觉罗·福临—顺治帝像
其次,康熙还命令裁撤了督捕衙门。我们知道,在康熙朝中叶时期,清朝的统治者将重心放在了安宁边陲,成长生产上,经常挪用督捕衙门执行不乱边陲和成长生产的义务。督捕衙门的督捕事务大幅削减,这足以表明逃人事件也逐渐走向了低潮。在康熙三十八年十二月的时候,康熙帝命令,裁撤督捕衙门,督捕事务由刑部治理。督捕衙门的裁撤使得持续了长达六十年之久的“逃人事件”进入到了尾声。“逃人法”是满族统治者对被榨取民族所实施的浩瀚榨取政策中的一小部门,也是激起民族矛盾的原因之一,逃人的显现则是汉族等民族人民对满族高压政策的抵制。
“逃人”事件的解决,是清王朝由乱达治的典型标记之一,这一行动,不光缓和了满汉之间的矛盾,同时也极大地削减了清王朝的成长阻力。当然了,除了以上这两点之外,还有康熙对汉族士医生实施行的怀柔政策和一系列的惠民政策。篇幅有限,我们下文再说。
参考文献:
1. 《八旗通志》(卷 18),吉林:吉林文史出书社,2002年版
2. 冯秦源:《浅论清初在京畿区域的圈地》,硕士学位论文,北京:首都师范大学
3. 《清圣祖实录》(卷 30),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版
4. 秦维宪、薛小荣:《康熙帝遏制圈地海潮的汗青启迪》,《江汉论坛》,2007 年第 9 期
5. 《清圣祖实录》(卷 59),康熙十五年正月丁酉,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