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残酷的刑罚

时间:2023-12-10 22:07:23编辑:异灵君

历史上最残忍的刑法和刑具之一是绞刑,许多国家曾用它来执行死刑,被绞者死亡往往十分慢痛苦。另外,吊打、鞭刑、火刑、邪刑,以及一些残忍的刑具如铁处女、断子绝孙、越窑铜人等也是人类文明发展中可耻的一面。

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有很多种。这些酷刑都可以让人尝到那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这些酷刑之间也没有方法比较上下,因为哪一个都是人无法承受的极刑。

我们可以从网络图片上看到很多恐怖的刑具图片。光是想象一下在上面坐着是什么滋味就会有一种细思极恐的感觉。

比如说那些导致人残疾的刑法。将人的舌头活生生的坑下来。还有把耳朵割掉。或者是将水银烧红了倒进耳朵,使人致残。

还有将人吊起来,用刀一刀一刀的割,把肉割下来,要割上千刀的临池处死,眼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片一片的割下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还有在秦朝的时候比较流行的五马分尸。将一个人的头胳膊腿分别拴在五匹马或者牛的车上。然后一声令下,五匹马从五个不同的方向拉去。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变得四分五裂,惨不忍睹。连个全尸都不能留下。

最残忍的刑罚莫过于凌迟,没有什么刑罚可以和它相提并论,因为刑罚主要是通过肉体上的痛苦来达到惩处犯人的目的,而凌迟就是在人活者并且意识清醒的时候割肉。

一个合格的行刑者他必须割满3000刀,在割完3000刀之前这个人不可以死,割完后这个人不可以不死。有些时候行刑者用渔网紧紧的勒住犯人,使其肌肉从网洞中突出来,然后一刀一刀的割掉。他会先从胸或者腿等肉多的地方割,因为肉多方便下手并且也不会造成死亡。之后的就是一系列的噩梦般的折磨了。

这个刑罚最变态的就在于时间和心理压力。疼痛是次要的,因为几百刀高强度疼痛过后人是会适应的,而肉一片一片的掉就是适应不了的。因为人是清醒的,可以特别清晰的看到自己的肉被割掉,这种心理压力完全会把人逼疯。更不用说长时间的割肉了,一片肉或许要不了多久,但3000片肉就得需要很长的时间了,这段时间就是死亡的倒数,更是一种煎熬。

就是用烧过的高温度的烙铁接触人体,在人身上造成烫伤,给受刑者带来巨大的痛苦。这是古往今来非常残忍的刑罚之一。烙刑刑具:有专门的烙铁,也可以是其它的铁器(如火钳)、烧红的木炭,或者是香烛、烟头等。从这可以看出烙刑的刑具可以说是信手拈来,不过专门的刑讯室一般都是用的烙铁。烙铁的形状各异,一般都是三角形,所以在南方有一种头呈三角形的毒蛇被民间称为烙铁头。烙铁头的面积一般都不大,因为烫伤面积过大会使受刑者有生命危险,而这是刑讯要尽量避免的。烙铁头有的和柄在同一平面内,这种烙铁一般要施刑者在侧面用刑,有的烙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把烙头和柄垂直,这样就可以正面用刑了。

在用刑之前,烙铁都要插在火里烧,当头被烧红的时候便可以使用。一般来说,要把整个头都烧红要很长时间,也没那个必要,一般只要把头烧红一部分就行了。烧红的烙铁头的温度可以达到八九百度,这样滚烫的物体接触人体后果可想而知。一般来说,烙铁能很快在接触部位造成深II度至III度烫伤,烫伤的部位会呈深红或焦黑色。不过对于这种深度烫伤,由于皮下神经被破坏,所以到后期反而会感觉不到疼痛。一些有经验的用刑者想出了一种更残酷的烙刑,即只让烙铁和皮肤接触一下,这样只会造成浅II度烫伤,即起水泡,这样皮下神经没有被破坏,痛苦更持久。以后用鞭刑撕裂水泡可以造成更大的痛苦。

烙刑的部位没有什么特别的讲究,因为人身上没有哪个部位不怕烫的。不过实际上都有一些常见的受刑部位。胸部可以说是经常受到烙铁的“眷顾”,这是因为无论男女,胸部乳头附近和两肋都是神经密集区,反应较为敏感,另外对胸部的烙烫因为是面对面的,所以对受刑者的压力也很大。对女性阴部的烙烫也很常见,原因不必多说。

烙刑持续的时间可以长达数分钟,如果是用香烛、烟头等暗火,则持续的时间可以更长。这种长时间的烙烫有时会引起受刑者昏厥(短暂的意识丧失),不过事实上除非受刑者体质太差或者此前受刑过多,不然一两次烙烫不足以引起昏厥,即便是儿童亦是如此。事实上,烙刑的伤害主要是会引起体液渗出,即通常所说的休克,休克和昏厥不同,休克早期人的意识清醒,不会像昏厥那样意识丧失。不过只要烫伤面积不大,一般也不会引致休克。烙刑和鞭刑一样是十分常用的酷刑,往往和鞭刑等交替使用,以追求最大的痛苦。

从各种历史书籍与电视剧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古代酷刑可谓是残忍至极。很多人都难以想象,被赐死刑的人是有多么的痛苦。那么,在古代,责罚犯人的刑具都有哪些呢?

木笼,明清时期常见的一种刑具。囚犯在其中蜷缩不能伸展,时间稍微长久,便会全身麻痹。常用于一些重刑犯的审讯或惩戒。若在夏天,囚犯很容易就会晕厥甚至死亡。

站笼 这种站笼比木笼相对人性化,上小下大,符合人体标准。不过,站笼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刑具,狱卒可以轻易弄死囚犯。因为木笼大都比较高,囚犯站立其中,需要垫砖头。往往是囚犯送多少礼,狱卒就给垫上多少砖头。若是存心弄死囚犯,不给砖头,就等于直接吊死。

清末,一位犯人因为偷了电线被罚站笼。

这张图片中的刑具叫做“杻”,相当于枷锁。带上杻后,不能行走,严重限制行动自由。自然,新陈代谢问题也成为一个严重问题。还附有罪状,以示羞辱。

斩首 明清时期北京官员斩首,多在午门,百姓则躲在菜市口。各地虽然地点不一,但一般都是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这是源自《礼记》中的要求,叫做“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即,在公开的场合杀死那人,大家一起抛弃他。——对于多数囚犯来说,斩首,都是一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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