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师事件维持原判后,需要对施暴者进行必要的惩罚,让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同时,需要对学校及家长进行教育,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对老师的尊重和感恩之情。另外,也需要加强学校的安保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优质回答1:世上事,就怕“认真”二字!有些事,你认真了,也就输了;有些事,你认真了,还真就反转了,还真就赢了。
不服判决,想上诉。那么就上诉吧!这是法律赋予常姓同学的权力。即便上诉失败了,也不会增加刑罚。常姓同学只不过行驶了一下他所拥有的正当权力!
上诉后,上一级的法院会权衡利弊重新审理。如果,当年张姓老师侮辱体罚打骂踢踹常姓同学的证据确凿充分,那么就说明常姓同学的所作所为是事出有因、是他与张姓老师之间的个人恩怨,不是要挑战千百年来所形成的“师道尊严”等公序良俗、不是无事生非地寻衅滋事,完全有改判的可能。
为什么绝大多数人都相信二十年前张姓老师侮辱体罚打骂踢踹了常姓同学,常姓同学也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他自己也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讲述了他当年所遭受的来自张姓老师给与他的侮辱体罚打骂踢踹等惨痛经历,法院就是不予采用采信呢?法院是不是受到来自某种势力某种压力的影响才不敢采用采信常姓同学所提供的证据呢?这恐怕才是影响法院做此判决的关键。
所以,上诉后,上一级法院也很有可能还要承受这种压力,也很有可能在这种压力的支配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点,常姓同学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不管怎样,也不管结果如何,走正当的法律所允许的程序为他自己上诉,是应该的,也是唯一可行的翻案方式。如果有冤屈,也应该知道冤在哪儿不是。
中央提倡,各级党政机关各级政府各级部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任何人不能干扰司法。常姓同学算是赶上了一个好时代!也希望法院工作人员抛开一切杂念顶住一切压力“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秉公执法!
优质回答2:个人觉得判轻了,上课睡觉被老师打,还记恨20年,只能说这人心里有问题。无错老师吃饱了打你?我希望常某上诉,因为上诉以后估计还要加刑,走着瞧!
优质回答3:法院的判决没有偏袒谁,更没有为难谁,这正是最公正的判决,如果连法律我们都不信任,我们还能相信谁?
优质回答4:孔子的教学有没有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健康的教育!惩罚要有度,既能让犯错的学生知道所犯的错误和认识到犯错误要付出的代价,又能警示其他学生不要犯错误。就象成人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社会才能安定、和谐。因为不能因为一位学生的犯错误而剥夺其他学生正常的听课,获取知识的权利!这更是犯罪!对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又不听劝告的学生可以关禁闭,并请家长共同教育管理,保证教学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其他几十位学生的正常学习!学校有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约束每位学生,希望社会、学生家长能共同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职责,为培养又红又专的新一代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接班人,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
优质回答1:这其实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他一直在打感情牌,可是关键问题是被打老师始终未露面,也就意味着并没有谅解,得不到老师的谅解书,一切感情牌就是枉然。
对于常某当街打老师案二审维持原判,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他的行为太恶劣,故意伤害他人,严重的触碰了法律,根据法律的条文规定,对于常某的审判,也是合情合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他当初就没有想到会有今天的结局,这是必然的,他当街堵住曾经的老师,用所谓二十年前的事作为由头,当街扇老师耳光,还录像在网络传播,这件事情就已经很恶劣了,甚至于他被抓后,还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以为自己不会被判刑,孰承想,他的无知让他触犯了法律,得到了法律的审判。
其实一年半并不长,他应该好好改造,可是他还是觉得他冤枉,明摆着的事实,对于他来说,还是在抱着侥幸,想着打感情牌,可能会得到轻判,可是唯一的被打老师没有出具谅解书,他的维持原判的结局也就成了定局。
自己的错误总归要自己去承担,而不是说逃避,就能不去承担后果,对于被打老师来说,造成的心理伤害何尝又小呢,常某只觉得自己重了,没有去想自己的行为有多恶劣,还是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重新做人吧!
优质回答2:判重了
优质回答1:我不支持常某上诉,原因如下:
一、你上诉,也是徒劳,根本改变不了事实。
二、你打老师有视频为证,传播网络有浏览量为证,这两点罪你是怎么洗也洗不掉的事实。
三、即使老师当年有打你,那也是教育你,且过了追述期,你很难找到新的证据,证明老师当年有过分行为。
四、常某一家人到今天都没明白,他为什么被判一年六个月?
五、法院对常某的判决已经酌情~减轻判决。
六、家属说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纯属是放屁。
综上所述,没有一点是能支持你上诉的理由,就更别说会改判了。
好心的奉劝一句,现在木已成舟,不要再做垂死挣扎,请你和你的家人,放下仇恨,好好反省,重新做人,早日脱离牢狱之苦。
优质回答2: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天經地意!改什麽判?意思讓打老師的學生無罪釋放,對吧!
個人觀念:
做父母疼自己的孩子,也是天經地意的。關鍵是打人是犯法的!
這先例開不得,往後誰還敢選擇老師職業呀?
堅決不支持改判,維持原判!
优质回答3:支持上诉,判得大重了,应该判缓刑
优质回答4:常某的案件有了新的发展,我一直站在常某这边,但并不是认为常某没有过错,因为教师群体的讨伐太可怕了,完全上升到迫害,有必要为法律的公平公正替常某说几句,我尽量站在公平的立场来回顾一下经过。
常某打老师。这点有视屏为证,也恰好有视屏为证。最初有人说常某殴打老师半个小时,因为当初发出来的视屏只有打几巴掌的,后面怎么殴打没有!后面压根就没有打。这种言论,明显别有用心,会让人联想后面各种殴打!具体过激行为,只有视屏部分!
为什么拍视屏?猜想,当年被老师殴打,心灵受到了伤害,拍个视频疗伤,心痛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并以此教育小孩,哪个老师殴打你,为她做主。这点从辱骂学生才理解的。
当年老师有没有殴打学生?有,绝对有!正常人会无缘故打老师吗?常某打的时候,老师就道歉了,具体是否为常某所说,这不能肯定,需要老师承认,或者同学做证,但至少可以确定有殴打。所以老师们别以体罚为学生好开脱,这是殴打!
老师被打后,什么都没有做,没有报案,也没有声张,选择沉默。既然前面确定有殴打常某,这反应正常,可能觉得是倒霉,也许是不知道如何处理好,或者是想如何以重罪处理。
常某打人后,把视屏传给了同学。为什么要传给同学?猜想,当年殴打是当着所有同学的面,自己的心灵伤害修复得差不多了,可耻辱还记在同学心里。无非宣告自己洗刷了耻辱。
视屏是如何扩大传播的?同学没有听常某的警告,别传播。猜想,视屏传到了当校老师手里,得知后和张老师计划如何处理。
首先以视屏为证据只是治安事件,所以必须要扩大影响和适合的罪名,最近查恶打黑比较紧,最好的罪名就是涉黑!怀疑视屏就是学校的人传到网络扩大的?理由,单看视屏不痛不痒的几巴掌,谁知道谁打的谁?肯定有文字配合,文笔也绝对不会差。18年12月15日视屏传播开,16日马上有学校夸大的控告信,其中描述,常某为地痞流氓,社会渣渣,欺压乡里!定义为涉黑涉恶案件。这动做之快,配合之巧妙,不得不让人怀疑是迫害!再说常某会把自己的证据扩大,证明自己过错?
常某需要为视屏的扩大承担责任吗?假设常某把一块石头放在不该放的地方,某人为了扩大放错的过错,用石头打伤老师。常某是否负责打伤的责任?
常家为了正明非黑恶势力,抖出了常某曾经帮助其他生病老师。还有村里村民的签字。
19年6月12日开庭,据反应被神秘男子打断常的唯一辩解机会。估计黑恶势力这罪名套不上,没宣判。
19年7月10 判决寻衅滋事。对比五莲中学打学生和商丹高新学校辱骂学生,这判决过重!
所以常某必须承担过激行为的责任,与其它无关!常某有上诉学校胡乱讼诉的权利和追究老师过错的权利。
所以支持上诉。
过程有遗漏的请补充,其中猜想推测部分不必较真。
优质回答1:其实,案子很简单。如今案子结了,你的问题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优质回答2:为什么?为什么在张清林老师自己没有起诉的情况下会有公诉?(当然可以公诉)为什么事情基本上在降温了的时候,网上出现了打人视频?而且是公诉机关查不清的人发的视频?栾川实验中学的控告信突现网上?(学校可以控告学生应该的!)又为什么查不到是谁上传的控告信?为什么田副校长不做相关调研?不做师生的调和工作而就只热衷于捉刀写控告信?整个观察看,如果,没有视频的出现,会是怎样性质?没有控告信的推波助澜又会是什么性质?整个观察下来,有许多蹊跷。常仁尧打人该判则判,能判多少是多少!如果有人不解气,就算修改法律判他十年二十年于我无关。我无意替常仁尧讲什么话,更无意得罪不必要得罪的许多老师和其他人!我只是提醒注意到这件事的蹊跷性!这里面有可能而且有很大可能存在所谓高人,将事件推向常仁尧无法控制的程度,再一剑封喉,置常仁尧于牢狱之灾!判决书说事实清楚!清楚了是谁将视频发到网上?既然作为判刑的重要依据,为什么不查清?为什么?是查不清吗?在公诉人以公权力和现代技术手段会查不清楚?这样的话怎么说i得出口?控告信相对没有那么复杂吧?就算田副校长写的,由他交给警察叔叔了,怎么传到网上的?也差不清楚?控告信在本案中的作用犹如助燃剂,使得即将熄灭的火势腾的爆燃!这两件事的结果都对于本案的定性与判决有重大影响!(另外,提请注意,一个县的实验中学,在当地人文生态的重要影响!)据此:
建议向审判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异地重审。此案已然不是常仁尧个人或者他家庭案件了,它撕裂着老师与学生,以及相关的社会关系?这个案件的一审,法庭调查虽然不够深入,但至少法官注意到了关联细节,可以理解的原因,不能深入也可以原谅。而二审没有相关视频发布,不知审判过程。二审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够开阔,只局限于常仁尧个人角度是不够的!你所做的工作还不够细致和具有人文。你自己的格局局限了你的发挥。尊师重道,是应该有的!但,爱生呢?从哪里体现出爱生?有哪里有半点体现对学生的关心爱护之情!?又有哪里体现出老师的仁爱之心?常仁尧打人尤其是打老师当然不对。可是,这个事已经发生了,就要把不好的事做到尽量对社会更好的方向引导和努力!无论是律师还是公诉人以及法官包括学校校长。我们应该有这个能力与智慧来做好这件事!也应该做好这件事。但是,无论一审还是二审都没有做到,非常遗憾!另外,你有否搞清楚是谁上传视频到平台?以公诉人的掌握的公权力以及大数据时代会查不清楚吗?既然此案中,上传视频是一个重要判决依据,那么,为什么不查清?为什么不做共犯一并追究责任?再有,控告信又是谁发到网上的?田副校长说他没有,还说只是送给警察叔叔一份,那么这个相对简单吧?为什么也查不清?还有,常理来讲,田副校长是否可以做一些张清林与常仁尧之间的一些调和工作?不是庭审也不知道他会不做相关工作。一审法官还是不错,别看他只是轻描淡写问他一句话,其实就是打脸田副校长,而这个田副校长居然好意思说当时他还没有来这个学校工作?一个眼里根本没有学生的校长是一个怎样的校长?一个眼里没有学生的学校会是怎样的学校?明明就张清林老师与常仁尧个人之间的治安性质的事,非要渲染成打了张清林老师就是打全体老师?就是蔑视全体老师?那照田副校长的逻辑,是不是判了一个常仁尧就事蔑视千千万万个学生?公诉人说张清林老师打人与本案无关,常仁尧是无故生非!这,能服众吗?证据可以没有了,未必良心也死光了吗?我非常眈心案件一审会搞僵。果然。当然我理解。于是,还望二审有机会该判。上午才写了一篇文章,没一会,有消息出来说二审维持原判。我张口结舌,还问是不是真的消息?后来就越来越多的消息,已经不要求证了。我心痛!不只是痛常仁尧小时候遭受张清林老师(常仁尧说)背后插木牌,倒地还有踢头踢头再踢头的侮辱性的残忍的毒打!也心痛张清林老师被长大后是常仁尧扇耳光!对于田副校长可以亲自捉刀写控告信也是心痛不已,一则痛恨田副校长裹挟全体老师的做法!除非打过学生的老师也是张清林老师的做法。否则,有哪个老师会眈心自己的学生会打自己?就常仁尧个人来说,打他的老师不只是张清林啊?他本人也说了他不反对老师打学生!他记恨的事是张清林老师的羞辱性的毒打!!!你田副校长以及不少田副校长式的老师们啊,为什么就不能区别?而是混淆是非,故意搞混呢?再就是痛栾川实验中学这种以控告信的形式“通缉”常仁尧的做法,无异于是一种群殴式打常仁尧并且取得了成功!
这里,有必要提请注意:
视频究竟谁上传?
控告书又是谁上传?
张清林有否打过常仁尧?怎样打?(二十年了,证据可以没有,良心不能狗吞了)
法庭可以了解到张清林的家属等相关证言证词,为什么没有常仁尧同学啊其他老师啊以及村民的相关举证,是否采纳是一回事,展现的对等应该公平。
有否存在能够查清而不查清的可能?
特别提请注意,此案有否案中案的可能?如果没有视频在网上传播,此案会是一种什么性质?如果传播在数量上不到一定量又将是怎样结果?而控告信的出现,无异于助燃剂,使得将要熄灭的打人事件迅速燃起了学生打老师的事件!有必要把相关的时间与数据的走势图绘制出来,让大家各自衡量!而如果这个视频传播者与控告信上传者是不是同一个人?也有必要查清楚!即便不是同一个人,也应该查清是否有某种关联性?据此,一旦查实,就可能案中案水落石出,也就是说,制造事端借力打力推波助燃落井下石的可能性才会顺利进行!(这是我的猜测,背后逻辑应该成立,在这些该查清而没有查清的背景下,我实在不愿相信这是真的有人使坏!)
此案,二审的终审了。但,远没有结束,它,会一直在你我心中横亘着,压得人喘不过气!我相信,绝大多数老师也高兴不起来!一点也没有田副校长期望的那样,感觉维护了师道!脸上光彩得很!
留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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