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公开的资料中国冬奥会运动员谷爱凌,是中美混血儿,其母亲是中国人。谷爱凌出生于美国,出生时具有美国国籍,2019年加入中国国籍。2022年以中国人身份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冬奥会。那么谷爱凌在加入中国国籍时,有没有放弃美国国籍呢?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提问:谷爱凌的国籍?谷爱凌的回答是:“在中国是中国人,在美国是美国人。”因此,可以初步判断,谷爱凌并没有放弃美国籍,其具有双重国籍。
那么,谷爱凌双重国的合法性如何?
第一,谷爱凌具有双重国籍参加奥运会是否符合奥运参赛规则?对此国际奥委会作出了回应:谷爱凌是使用中国护照,参加奥运会。并非使用美国绿卡或护照,因此,参赛是符合规则的。
第二,谷爱凌具有双重国籍,是否符中国法律规定? 我个人认为:谷爱凌具有双重国籍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二条,虽然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但是该条仅是从法律上不承认双重国籍,并不反对(也无法反对)双重国籍的客观事实。什么意思呢?——谷爱凌加入中国国籍之后,没有放弃美国国籍,这个时候中国法律只承认谷爱凌具有中国国籍,美国国籍不被中国法律所认可。因此,从该规定来看,谷爱凌的双重国籍不违反该规定。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申请入加中国国籍的获得批准的具有中国国籍。根据第七条的规定,加入中国国籍并不以放弃外国国籍为条件,只要符合第七条规定,都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因谷爱凌符合第七条的规定,因此,获得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尽管第八条的后半部分规定:“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其实该规定与第二条的规定“不承认具有双重国籍”具有同一含义。尽管字面上不一样,但实际效果是一样的。因为外国国籍的保留与否不是中国法律能够规定的,对外国国籍的取得和丧失只能适用外国的法律。因此,谷爱凌说她在中国是中国人,在美国人是美国人。意思就是在中国适用中国法律,她是中国人;在美国适用美国法律,她是美国人。
从以上两方面分析,谷爱凌以中国人身份参加奥运会符合奥运规则,其具有双重国籍的客观事实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打了一个“擦边球”!
注:应当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的规定,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应当提交放弃或丧失外国国籍的证明,否则不得加入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