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黄朝忠事件、重庆市万州区李家沱大桥垮塌事故、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发生山体滑坡等。这些地质灾害都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有效防范和减少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地质作用引起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3月18日上午,酉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黄朝忠为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李成群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新当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忠和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成群现场面向国旗进行了庄严宣誓。
黄朝忠同志简介
黄朝忠,男,土家族,重庆市酉阳县人,1962年8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酉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1979.09-1981.07 四川省涪陵水电学校财会专业中专学习
1981.07-1984.05 四川省酉阳县电力公司冷水河三级站会计
1984.05-1984.10 四川省酉阳自治县水电局经检员
1984.10-1990.03 四川省酉阳自治县审计局财政金融股科员、股长(其间:1985.09-1987.07在涪陵教育学院中文大专学习)
1990.03-1994.07 四川省酉阳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1994.07-1997.06 四川省酉阳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1997.06-1999.04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1999.04-2003.03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副县长(其间:1997.09-2000.06重庆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学习)
2003.03-2007.02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委副书记(其间:2001.09-2004.06重庆市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2005.07-2005.12挂职任杭州市拱墅区区长助理)
2007.02-2016.02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政协主席
2016.02-2016.03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6.03-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